作者:李珠江
来源:GPLP犀牛财经(ID:gplpcn)
关于此前备受争议的“作家合同”,阅文集团最新推出了“单本可选新合同”,其中特别提到著作权归作者,是否免费可自选。
6月3日,阅文集团(00772.HK)新管理层发布“单本可选新合同”,此次合同匹配作家不同的发展需求,根据不同授权分为三类四种,取消单一格式合同,包括基础协议、授权协议、深度协议等三类4种合同。在基础协议、授权协议下,作家可对每部作品自主选择是否授权及授权方式,并享受不同的权益和资源。
此外,对旧合同中引起较大争议的十余个条款新合同进行了大刀阔斧的调整。例如针对作家们广泛关心的著作权、免费/付费模式等问题,新合同以条款方式明确表示,免费/付费阅读模式由作者确认,强调著作人身权属作者,平台与作家属合作关系并提供多种福利权益等。
今年4月,腾讯宣布接手阅文集团,有作者发现阅文集团的签约合同条款有所变更,甚至将新合同称为是“霸权合同”。
由此引发了不少网文作者们的抗议,并发起“55断更节”,迫于舆论,5月6日,阅文集团新任CEO程武表示将会对旧合同问题全面调研,并在一个月内发布新合同。
至今,一月之期即将到,阅文集团如约推出新合同。那么,新的合同能够解决现在的资本与作者之间的矛盾吗?
对于“不是作者”的普通人而言,阅文集团的合同可谓是诚意满满,给了作者最大的选择权和自由度。但是对于作者而言,这种自由度和选择权可能就会加上一个“被”字了。
新合同条款面世不久,就有网友纷纷表示自己的看法。
有网友在评论区表示:“只是明显违反法律的几条改了,其实对于作者来说等于没改。就是给外行人看的,坑依然很多很多”。
而对于阅文集团明确表示的“著作人身权”,则有网友表示“人身著作权是宪法赋予作家的,阅文这种对外混淆视听,对内掩耳盗铃的手段真心的low。”
在阅文集团对GPLP犀牛财经的解释中,阅文集团表示“关于著作人身权的归属问题一直存在误读,同时也是我们在调研的过程中作家关切的问题之一。因此,本次合同修改以条款的形式向作家明确,作家与平台系合作关系,作家的著作人身权归属作家本人。”
值得注意的是,三类四种协议的争议最大。
对于此次重点提到的三种协议合同,简单介绍来说就是:
基础协议,指的是用户登录作家后台或用作家助手上传自己的章节,在登录时候同意的协议,不对作品本身权益进行授权,只是免费发布;
授权协议,则是和平台签约,并且根据所选授权时间分为著作权期满(死后五十年)和二十年两种;
深度协议,则是大神约或者长约作家的定制合同。
正是这三种合同被网友调侃为像极了腾讯系的氪金套路:“普通协议——0推广;授权协议——给点推广;深度协议——给钱就上”
此外,有一个高赞贴是这样描述的:
而针对于这个问题,阅文集团回复GPLP犀牛财经表示:“只有优质作品受到市场认可,才能实现作家、读者及平台多方受益。同时,对于签约作品,不同类型合同也明确匹配了相应权益。此做法主要考虑到,网络文学作品众多,但是站内推广资源、人力资源有限,无法满足“全站作品,全量推荐”。因此,对于期望更深层次合作的作家伙伴们,我们希望通过站内资源地合理分配,也满足他们的需求。”
当然也有网友表示“改革不是一朝一夕,这个新合同是在积极求变,期待之后会更好”。
至少目前来看,阅文集团的新合同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了“退让”和诚意。
而且,值得关注的是,阅文集团对“免费阅读模式”丝毫没有放松。
在阅文集团作家公告书中可以看到,阅文集团表示针对分成合作协议中关于签约作品的免费阅读运营活动,作者有权依据实际情况充分考量,自主选择是否参加免费阅读运营活动。阅文集团承诺,只有在征得作者同意(包括书面及电子形式)的情况下,才会针对签约作品开展免费阅读运营活动。
在新合同发布初期就已经引发争议了,那么,在此后新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到底会再度引发什么争议呢?一切还需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