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禾凉
来源:GPLP犀牛财经(ID:gplpcn)
2020年9月4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表显示,广发银行因涉21项违法违规被中国银保监会没收违法所得511.53万元,罚款8771.53万元,合计9283.06万元。
具体违法违规如下:
(一)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二)对个人贷款资金使用未做到有效跟踪监控,使消费性贷款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三)违规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
(四)对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背景审查不规范
(五)信贷资金购买本行理财产品
(六)以贷款资金作为保证金发放贷款
(七)不良贷款转让不规范
(八)违规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九)违规向资本金不到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贷款
(十)资金以同业投资形式违规投向房地产领域
(十一)理财资金违规投向房地产企业
(十二)面向不合格个人投资者发行理财产品投资权益性资产
(十三)未按规定向投资者披露理财产品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情况
(十四)向地方政府违规融资,要求地方政府违规提供担保承诺
(十五)投资交易本行主承销债券超规定比例
(十六)信用卡透支用于非消费领域
(十七)案件信息报送不规范
(十八)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
(十九)违规提前发放应延期支付的绩效薪酬
(二十)股东违规提名董事及监事
(二十一)股权质押管理不到位
来源:中国银保监会
其实,这并不是广发银行近两个月第一次被罚款,此前广发银行还受到中国银保监会3次罚款。
2020年7月15日,广发银行因贷款分类、从业人员处罚信息报送、信用卡“财智金”业务贷后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220万元。
7月16日,广发银行因未向持卡人披露信用卡总授信额度信息、未审慎设定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授信额度、以全程自助发卡方式办理客户首张信用卡、未有效履行信用卡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罚款180万元。
7月22日,广发银行因拉长融资链条、检查监督贷款使用情况不到位,资金使用情况追踪检查不到位、对资金流转行为未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部分转存保证金后滚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行为等,被罚款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