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凌凌
来源:GPLP犀牛财经(ID:gplpcn)
10月12日,雅培(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培”)因违反《广告法》被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194.81万元,被责令停止发布涉事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雅培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于2001年9月4日在自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经营范围包括区内以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保健品、化妆品、药品、兽药、医疗器械、诊断用品等等。
据了解,涉事广告是一则雅培借助某部电影及其主演为旗下产品”小安素”在某平台发布短视频以提升“小安素”的知名度,而“小安素”是一款已通过注册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适用于1~10岁消化吸收不足而营养不良的人群。
(来源:天眼查)
根据《广告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而“小安素”作为一款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雅培方未将该涉事广告向审查机关进行申报审查便发布,且利用代言人对特定人群进行推广,造成一定影响,目前该广告已被删除。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不是雅培第一次因违反广告法被罚。
2016年11月17日,雅培因违反《广告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被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5万元,并责令其停止发布;2018年6月25日,因违反《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被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1.4万元,并责令其停止发布;2018年11月26日,因违反《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被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机场分局处以罚款10万元,并责令其停止发布;2019年3月22日,因违反《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被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处以罚款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