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芊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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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浙江证监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对三鼎控股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
浙江证监局表示,三鼎控股未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支持做好公司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于2020年6月30日前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决定对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丁志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冬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
来源: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
此外,监管函显示,国融证券作为三鼎控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因未能采取有效手段督促发行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也收到了浙江证监局发出的警示函。
三鼎控股是义乌的一家多领域、跨行业的民营企业,旗下拥有多家子公司,主要经营金融、房地产、酒店、织带、锦纶等业务。
公开资料显示,三鼎控股在2019年陷入了债务危机。
2019年9月,三鼎控股发布公告称,由于受宏观降杠杆、银行信贷收缩、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流动性出现问题,偿债压力较大,导致未能按时偿付“17三鼎01”的回售本金及利息。同时,其旗下发行的“17三鼎01”、“17三鼎02”、“17三鼎03”、“17三鼎04”自2019年9月6日起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