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东耳
来源:GPLP犀牛财经(ID:gplpcn)
11月3日,上交所发布公告,因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总经理被有关部门联合进行监管约谈,蚂蚁集团所处的金融科技监管环境发生变化等重大事项,导致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或者信息披露要求,上交所决定蚂蚁集团暂缓上市。
来源:上交所公告
据证监会的公告显示,11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对蚂蚁集团实际控制人马云、董事长井贤栋、总裁胡晓明分别进行了监管约谈。
根据相关规定,股票发行申请未获批准的,自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决定之日起6个月后,发行人可再次提出股票发行申请,因此蚂蚁集团最早或将在2021年5月再次发起上市申请。
在蚂蚁集团被上交所暂缓上市后,11月3日,蚂蚁集团于港交所发布公告,暂缓原定于11月5日的上市计划,并分两批不计利息退回香港公开发售的申请股款。
11月3日,蚂蚁集团就此事发布公告及致歉信,表示将按照两地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妥善处理好后续工作,但未透漏被约谈的原因。
来源:蚂蚁集团公告
来源:蚂蚁集团公告
11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发布《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金融控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备案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蚂蚁集团实控人、董事长、总经理被约谈或许与此有关。
根据上述两份文件,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应当主要在注册地所属省级行政区域内开展,未经银保监会批准,不得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对自然人的单户网络小额贷款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30万元,不得超过其最近3年年均收入的三分之一,要求加强信息披露,并对金融控股公司董监高的任职条件,任职备案,监督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