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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拉拉跳车事件司机妻子发声:丈夫已被羁押5个月 不要冤枉一个好人

  今年年初一度引发热议的“货拉拉跳车”事件有了新的动态。7月15日,认证是涉事货拉拉司机周某春家属的用户在社交平台上发文称,“货拉拉跳车事件”受害方家属利用网络舆论打造虚假人设, 向货拉拉索赔天价赔偿且不能向社会公开;涉事司机周某春成了替罪羊,司机家属希望得到公平对待;

  随后,8月4日,周某春家属再次发布长文,对周某春被羁押后发生的事情作出说明。文章强调“跳车事件”应当是意外事故,而并非刑事案件;此外,家属还强调周某春被羁押至今已经五个月,整个案件存在诸多不合理的地方。

  家属委托的律师被无故要求解除

  文章首先质疑了本案中,相关部门未能给予司机周某春应有的辩护权利。

  2月23日,周某春被刑事拘留后的次日,家属委托湖南瀛启律师事务所李律师和郑律师担任辩护人。

  2月25日,李律师受周某春妻子委托,持有全部相关手续合法申请会见周某春时,却被看守所、办案机关等以周某春体温不正常、正在隔离、正被提审等理由拒绝安排会见。

  2月25日下午,辩护人接到看守所冷副所长电话,对方表示周某春拒绝律师会见,要请法律援助律师,但没有提供相应书面材料。

  同时,有关部门还多次要求周某春妻子李某平解除对瀛启律师事务所的委托,转而委托法律援助律师。但该要求被李某平拒绝,至今,家属委托的律师仍未能与周某春见面。

  文章称,即使如此,法律援助律师也并未切实履行职责。指派的某律师事务所的法援律师在8月1日前未与家属取得任何联系;也没有针对案件进行有效的辩护工作;而指派的另一家律师事务所的法援律师也没有积极与家属沟通,并且未针对案件进行有效辩护工作。

  8月5日,周某春家属在微博上晒出了一份《关于要求撤销法律援助的报告》。周某春妻子在报告中称,自己家庭虽然不富裕,但还没有困难到请不起律师的地步。因此不需要法律援助,且目前法律援助律师未尽到律师义务。

  家属称周某春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

  家里失去经济来源,陷入崩溃境地

  除了指出周某春一案中存在的律师问题,家属还认为周某春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这件事是意外事故。

  首先,周某春无法预见受害人跳车的行为。家属称,周某春本人未对受害人实施任何侵害和肢体接触,并且双方矛盾只是偏离导航、吐槽等待时间较长等问题。

  周某春的目的是尽快完成货拉拉订单,根本无法预见一个成年女性会在正常行驶的过程中跳车。此外,案发时天黑,车内光线不足,司机驾驶时注意力集中于观察路况,无法有效阻拦受害人跳车行为。

  其次,周某春偏离导航的行为系合理规避交通信号灯的正常驾驶行为。家属称,货拉拉计费方式为包干计费,即无论采取何种路径到达目的地的费用是一致的。

  因此,司机为了提高收入,合理规避红绿灯、节省路途时间而偏离导航非常常见。家属认为,本案中周某春偏离导航行为并不特殊,不能称之为过错。

  第三,家属认为周某春的行为与受害人的死亡结果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家属指出,刑法理论中,因果关系是指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但本案中,周某春与受害人产生的分歧都是生活中的琐事,不足以导致受害人跳车。

  虽然本案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并非出于故意或者过失,不能认定为犯罪。

  最后,家属在长文中提出几点疑虑。

  除了强调律师问题外,家属还质疑本案疑似遭到“舆论绑架”。家属称为了解决律师问题,多次与相关负责人沟通,但是一直未能得到回复。

  此外,周某春家属还希望能够调查受害人车某一年内搬家4次的行为以及其是否有心理、抑郁、精神病史等问题。

  另外,周某春家属透露,周某春被羁押后,家庭失去了经济支柱和经济来源。家中共有8口人,老父母体弱、病、残都已六七十岁。周某春父亲患有多种疾病需要住院;其母亲视力残疾,生活自理困难;女儿上学各项开支繁多,还有一个2岁幼子需要照顾。在这种情况下,家庭已陷入崩溃境地。

  文末,家属呼吁广大网友关注此案,关注货拉拉事件最终审判结果,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

  截止发稿时,货拉拉尚未对周某春家属发声一事作出回应。

  今年2月,微博用户“今夜的风格外喧嚣”曝光了“货拉拉跳车事件”

  目前,该账号所有与事件相关内容已删除

  三言财经注意到,“货拉拉跳车”事件里,自称是受害人车某弟弟的微博亦没有对周某春家属言论作出回应;而且有关“跳车”事件的所有内容均已被删。而根据此前货拉拉声明,货拉拉已经取得车某家属谅解。

  事件背景

  今年2月6日晚9点,23岁的车某搭乘货拉拉过程中,突然从副驾驶跳窗,后经抢救无效不幸离世。

  据车某家属提供的信息,2月6日晚9时许,车某搭上货拉拉司机周某春的车;9时30分,车辆驶入曲苑路时,司机周某春拨打120急救和110报警电话称,车某因车辆三次偏航,于长沙市岳麓区曲苑路跳车。当120赶到时,车某已经昏迷不醒,后送至医院急救。

  车某家属称,事发后曾多次联系货拉拉,但对方不予回应。2月8日晚,货拉拉公关事务部刘总表示9号会来医院探望。不过最终并未兑现该承诺。

  2月10日,车某因抢救无效死亡。

  当时货拉拉工作人员曾透露,车内无任何录音录像设备、货拉拉App也没有录音录像功能,并且表示平台对车某离世没有责任。

  2月22日晚,货拉拉发布声明回应此事,2月8日从警方获悉事件后,货拉拉第一时间成立了专项处理小组。2月18日假期结束后,专项小组立即开展工作,并多次联系车女士的家属表达积极处理善后的意愿,于2月20日获得家属的回应。并且货拉拉强调将全力配合警方工作,对于该承担的责任不会回避。

  2月23日,“跳车事件”涉事司机周某春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2月24日,货拉拉再发声明称,经过多日与受害方车某家属沟通,已于2月23日取得家属谅解。此外,货拉拉表示,公司对此事安全预警不足且跟进速度慢,而App产品功能不完善。对于用户跳车致死事件,平台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并感到极度自责与愧疚。

  为此,货拉拉将作出多项整改措施。

  2021年3月3日,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发布了“跳车事件”对情况通报。根据通报,检察机关对周某春已批准逮捕。调查显示行车过程中,二人未有肢体冲突,也没有发生侵害女生的行为。

  经过医学检测,受害者车某衣裤未发现撕扯破解开线痕迹,体表未发现搏斗抵抗伤,衣裤、指甲均未检验出周某春基因型。受害人符合头部与地面碰撞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3月3日,检察机关对周某春批准逮捕。

  以下是警方通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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