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 9 日消息,国美零售于今日在港交所发布公告,内容有关公司一间附属公司的破产清算呈请。
公告称,2 月 7 日,附属公司国美电器收到法院所颁布的《民事裁定书》,驳回呈请理由如下:
申请人未能提供任何有效的法律文书以确立国美电器与申请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及国美电器是否应就各供应链公司欠付申请人的指称款项负上法律责任仍存在争议。
近日,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新增多个破产审查案件,申请人沈阳盛兴达厨卫用品有限公司、哈尔滨苏泊尔炊具销售有限责任公司、长春苏泊尔炊具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辽宁苏泊尔炊电销售有限公司,以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以债权人身份向法院申请对国美电器进行破产清算。
国美电器以申请人不是国美公司破产清算的适格主体提出异议。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查明,申请人所主张的对国美电器的债权未得到生效法律文书的确认,且国美电器不认可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申请人虽然提交了采购合同书等证据,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并非上述合同及协议的直接相对方。
此外,国美电器承认部分地区发货退款不及时,内部人士向澎湃新闻表示“近日大股东黄光裕连续注资就是要充盈现金流,确保门店正常运营,国美正在陆续关闭不盈利的门店”,并称正加快推进内部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