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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有啊”涉嫌违法在中国正式揭幕招用户

By: 冰客 发表于 2008-10-31 17:41:20 · 6751次点击   回复:0   
域名资讯网.中国2008-10-31 11:47:30来源:域名夫妇博客网
   域名资讯网10月31日讯  今天,有网友给本网推荐百度“有啊”平台的网址(http://youa.baidu.com),访问第一页,就见到了“大礼物”:
百度“有啊”平台首页(2008年10月31日抓屏)

    说实话,自从毒奶粉事件之后,俺也会去淘宝网找一些国外奶粉订购信息,但是以自已一家刚刚从新西兰参加完亚太互联网络信息中心(APNIC)第26次会议回来买了9瓶900g装的Caricare Glod+3 仅仅每瓶18.9NZD(90元人民帀)、而淘宝网店要价近200元以上(新西兰网上商店电子订购包运输费达300元),让本人对淘宝网上购物会平宜产生了怀疑。现在有了另一个“要购物,先百度!”的百度“有啊”平台,大家可以“货比两家了”,值得支持。
    当然,作为关注“反垄断法”相关事件的人,笔者也发现“百度有啊揭幕送大礼啦!”的活动有问题:
    位置: 有啊 > 有名堂 > 通信 > 正文
    百度有啊揭幕送大礼啦
    2008-10-28 14:59    来源:
  万众期待的百度有啊终于在10月28日下午3点全面上线啦!
  为了答谢广大热心用户对百度有啊的支持,百度有啊将向正式上线第8888位付款成功的百度有啊用户赠送价值万元的百度有啊纪念浪琴手表一块!快来有啊赢取属于你的幸运大礼吧!
  要购物,先百度!万元大奖花落谁家?赶快来抢吧!
  活动规则:1.  有效交易从10月28日下午3点百度有啊正式上线开始计算
            2.  成功付款到百付宝即记为一次有效交易
            3.  百度员工及家属不参与此次活动
            4.  虚假交易不参与此次活动
            5.  百度有啊保留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释义: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
    〔释义〕本条规定了依法应予禁止的三种有奖销售行为。
     有奖销售是经营者以提供奖品或奖金的手段推销商品(或服务)的行为,主要有附赠品和抽奖两种形式。作为经营者的一种促销手段,有奖销售可以促进商品的流通,提高市场占有率,并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这种促销手段对于市场竞争秩序有着双重的影响:符合商业道德且限定在一定范围内的有奖销售,可以起到活跃市场,促进竞争的积极作用;超过一定的范围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进行有奖销售,则会造成对竞争秩序的破坏,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因此,法律并不是一概否定有奖销售,而只是禁止以下三种形式的有奖销售行为:
    1.欺骗性的有奖销售行为。(略)
    2.利用有奖销售手段推销质次价高商品的行为。(略)
    3.最高奖金额超过5000元的抽奖销售行为。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是通过抽签、摇奖或其他偶然方式决定消费者能否获得奖金或奖品的一种销售形式,也称为悬赏式的有奖销售。大体有三种情况:一种是商品本身有编码,经营者销售一段时间后,通过既定的方式和程序确定中奖号码;第二种是消费者购买商品的同时,可得到与购货金额相应的若干张奖券,一定时间之后开奖,或者事先确定了中奖号码,消费者可当场核对是否中奖;第三种是在少数商品内装有奖品或奖券,或有中奖标志,购买者凭奖券或标志可得到奖品或奖金。第三种情况类似于附赠品的有奖销售,但因其并非每个购买者都能得到奖品或奖金而区别于后者,属于抽奖式的有奖销售。这种行为以奖品或奖金(且往往金额较高)引诱消费者,利用消费者的侥幸心理使其购进商品,结果造成消费者偏离购物的本意,不管是不是需要,也忽略商品的质量、性能和价值,实际上造成对消费者权益的损害。对于经营者来说,只注意到了销售额、利润增加的短期效益,而忽视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的提高,本来的价格和质量的竞争受到这种手段的竞争的妨碍,最终会使经营者后劲不足、缺乏竞争力而遭受损失。对于社会来说,因为有奖刺激下的消费不能如实反映社会的实际需求,传递错误的市场信息,可能导致宏观管理决策的失误,而且因销售成本的增加,最终会导致物价不合理上涨。此外,只有具备相当实力的经营者才有可能从事这种有奖销售,实际是滥用其经济优势,损害竞争对手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利益,从而造成对竞争秩序的破坏。有鉴于此,对抽奖式的有奖销售行为必须通过法律予以规制。但是我国目前正处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时期,抽奖式有奖销售作为一种促销手段,对于活跃商品流通、搞活企业还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应该允许这种行为在一定范围内存在,超过这一范围,足以造成对市场竞争秩序的破坏时则予禁止。因此,法律规定,禁止最高奖金额超过5000元的抽奖式有奖销售行为,如果是奖品,其价值(体现为市场价格平均值)不得超过5000元。即不管每次有奖销售所设奖的数量多少,其最高奖的奖金或奖金价值均不得超过5000元。
    经营者推销商品时,有的声称“免费送货”或“免费安装”,系一种服务方式。
    只要其真实,符合竞争的要求,即不违反本法规定。
    由此可见:百度“有啊”以(万元大奖)作为“百度有啊揭幕送大礼”促销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的规定,属于违法活动。
      
    沈阳(网名:sz1961sy)    2008年10月31日11时33分  写于北京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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