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18日下午,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这个迟来的判决,对于穿着黄囚服明显消瘦了的吴英来说,或许已麻木,被警方控制2年10个月零11天后站在被告席上的她一直在掩饰情绪保持镇定。
尽管律师给她做的是无罪辩护,但在二审、终审判决公布前,吴英无法预知自己的命运能否出现转机。
12月18日下午2点30分,吴英被带入法庭的时候,她照例穿着看守所的黄色囚服,留着马尾辫,神情镇定,脸型较上次开庭又瘦消了些许。
除了上面提到的亲戚到现场,吴英姐妹4个除最小的妹妹到场外,老二吴玲玲在青岛学针灸,老三吴珊珊怀孕在家,都没有到场。吴英的干姐徐玉兰、义乌人骆华梅(两人都曾因吴英案被判一年十个月)也前来旁听。加上吴英丈夫周红波的几个朋友,吴家亲戚朋友总共来了十余人。
吴英向家人所在位置匆匆看了一眼,即被带到被告席上。吴英的眼眶有些湿润,但她抿紧嘴唇,很快调整好了自己的情绪。面对镜头,吴英面无表情。
审判长赵群直接宣读(2009)浙金刑二初字第1号判决书。判决共有32页,一直宣读了50分钟。中间,吴英曾两次回头,望向家人所在位置。整个宣判过程,两位女法警都搀着吴英的胳膊。
3点25分,判决书宣读到最后部分,全体起立。“被告人吴英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听到这个结果,一直在掩面抹着泪水的吴英母亲马上瘫在座位上,失声哭泣。吴英却出奇镇定,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变化。但旋即,吴英的眼眶再次变红。
法警将判决书交到吴英手中,吴英看了几眼,即卷在手中,闭上眼睛。法警再次给吴英戴上手铐,将吴英带离法庭。
听到有人喊着自己的名字,吴英边走边将身子转向旁听席,刚说完“你们都保重!”即被带出法庭。在审判庭外的过道里,一直以坚强示人的吴英,第一次流下泪水。
这份名为(2009)浙金刑二初字第1号的刑事判决书显示,金华中院认定,被告人吴英共骗取集资款7.73395亿元,实际集资诈骗3.84265亿元。
在一审的交锋中,控辩双方就对此案争议巨大,检方以最高刑为死刑的“集资诈骗罪”起诉,而辩方则以无罪辩护。吴英的辩护律师张雁峰表示,这个争议决定着吴英的生死。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在刑法上区别很大,前者最高量刑是10年,后者最高量刑是死刑。”在今年4月一审开庭时,吴英辩护律师杨照东和张 雁峰给吴英做无罪辩护,控辩双方围绕吴英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该案属于单位犯罪还是自然人犯罪、吴英的罪名是否构成集资诈骗罪3个焦 点,展开激烈交锋。
“据我们了解,吴英借来的钱只是朋友间的民间借贷行为,并没有使用欺诈手段,也没有要非法占有的想法,而且全部都用于公司经营上了,并承诺归还。吴英的行为不构成集资诈骗罪,只能算民事纠纷。”杨照东说。
与此同时,面对吴英一审的死刑判决,一些网友认为判决不公,理由是经济犯罪和刑事犯罪毕竟不同,适用死刑似乎过重。还有一些网友认为,与吴英相比,很多贪污数额巨大的官员都没有被适用死刑,比如北京市交通局原副局长毕玉玺贪贿1304万元仅被判死缓。
吴英案绝非个案。在民间资本充裕的浙江省几个经济比较发达的县市区,因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融资难,加上民间资本天然的逐利性,民间借贷活动比较活跃,尤其在温州、台州、金华等地,利用“抬会”等组织民间集资成风,屡禁不止,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地下钱庄。
《华夏时报》记者在采访浙江省人大代表、温州中小企业促进会会长周德文时,他表示每年浙江省共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近200起,集资诈骗案件40多起,同比大幅上升,特别是去年银根收紧的那段时间。“而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通常很难界定,罪与非罪,泾渭并不分明。”
在2008年12月2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厅联合下发了一个会议纪要,主题关于“当前办理集资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在这份纪要的第二条中规定,“为生产经营所需,以承诺还本分红或者付息的方法,向相对固定的人员筹集资金,主要用于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应当作 为民间借贷纠纷处理”,“不应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或者集资诈骗犯罪”。
对此,知名财经评论家叶檀认为,我国现有的银行体系与市场需求之间存在极大的差距,而目前由银监会等部门联手推进小额信贷公司又面临着诸多发展 困境,因此,高效的民间资金运作成为弥补这一缺陷的最有效方式。“我们应该反思,一次又一次血的代价,为什么没有能够取缔民间集资?中国经济不需要血祭, 需要的是机制。预防犯罪要靠市场高效的运作体系与严格明确的法律条文,恰恰在这两方面,存在巨大制度缺陷。”
然而,不管舆论如何同情吴英的“有情可原”,也不管有多少离奇经历集其一身,随着12月18日的一纸死刑判决书,似乎又要为这“三年富贵”画上句点。
兰世立1030天终落地比起吴英三年殒命,武汉的兰世立似乎稍显幸运,毕竟,兰世立还保住一条性命。可是,兰世立似乎又比吴英更加的不幸。随着东星航空的覆灭,兰世立也彻底被舆论打入万劫不复,自负、激进、无序、偏执、张狂,似乎大家认定兰世立的失败是咎由自取。
2009年3月14日,武汉市人民政府一纸通告,东星航空停飞。几乎同时,东星集团总裁兰世立被传在珠海机场欲出境被警方带回武汉,开始了他的“监视居住”生活。
从起飞到停飞,兰世立的飞行梦想只持续了1030天。2009年8月26日,武汉市中院依法裁定宣告东星航空公司破产清算,东星航空公司正式进 入破产清算程序。此刻也意味着兰世立以及他的东星航空作为历史可以写入到中国民航业的史册,这一页的标题永久定格为:中国民营航空破产第一人。
兰世立自幼家贫,但依靠对商业机会的敏锐感知而迅速建立起一个相当规模的商业帝国,一次次的冒险成功助燃了其更大胆的欲望,自从4年前大胆踏足中国航空业之后,兰世立就迷上了这个自己并不熟悉的“高级玩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