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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C奇葩秀之22:PE产业链上最大受益人不是LP、也非GP 而是...

2017-06-04 一条辉 GP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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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经济不明朗,资金面紧张,信心不足的时候,LP们希望听到在市场前线的GP们的见解,GP们希望得到LP的慷慨解囊。即使市场疲软,经济也要发展,投资不可或缺,关键是怎么投才能更“聪明”更有效率。

  当下,很多PE都在和投资人协商延长基金期限,基于对未来收益的考量,很多LP可能不愿意现在脱手,而是接受再延期两年,从而等待下一个IPO退出高潮。但对GP来说,在延长的期限里,LP不会再向GP支付管理费,这也同时意味着GP必须能够募集到新基金或者有其他收入来源,否则自身运营就成了问题。

 

  很多12、13年开投的PE基金现在都忙一件事——向LP要investment period extension. 15-16年deal flow很弱,基金也不敢随便投,于是,5年的investment period到了,钱没投完——就像本山大叔说的:人死了,钱没花完。这时GP就要找LP申请延长投资寿命。LP可能会把憋了几年的怨气都撒出来,提各种要求。

 

  对于那些基本上不做尽调,听说有很多基金在抢,就急忙签约的投资者,我的判断是,如果是自有资金,那只能说明他们根本不具备PE投资所必需的理念和技能,而那些管理LP资金的GP们,情况可能更复杂一点,要么是能力问题,要么是职业道德的问题,也就是经济学上所谓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如果投资决策由LP决定,只有两种可能:第一,LP本身既有“财”又有“才”,那么根本不需要GP;第二,LP没有“才”,那么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无疑是可疑的。

 

  从LP的角度看,只有GP自己赚到钱了或者可以合法地赚到钱,才会减少GP/投资经理们的道德风险。所以,在LP知情并且认同的情况下从被投企业拿投资人董事期权(收益由GP自己分配或者由项目组里分配)是一件无可厚非的事情,一切公开透明就无所谓索贿利益冲突。当然,前提是你拿的到!

 

  猛然发现PE产业链上最大的受益人竟然不是LP、不是GP、不是项目,而是政府!LP可能亏钱、GP可能折戟、项目可能失败,但政府税收是包赚不赔的。为了上市,GP逼着项目做利润要交税;上市退出后,GP强制代扣代缴逼LP交税,我想或许整个PE产业链对社会最大的贡献就是税收了!未来,大GP将不断上演交税神话。

 

  GP都是这样忽悠LP的:我们管理着**亿的基金,我们曾投资了**个项目,我们已经上市了**个项目,我们的年均回报**倍...;可是,上面这些业绩是谁做出来的?那些基金经理、项目经理还在吗?投资回报扣税了吗?失败的案例计算在内了么?股权投资的关键资源是团队,拿离职团队的业绩为公司镀金,够可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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