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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管局再开1275万元罚单 建行光大交通招商等7家银行被处罚

作者:昆仑

来源:GPLP(ID:gplpcn)

10月2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外管局”)通报20起外汇违规典型案例,合计罚没2304.63万元,其中涉及7家银行违规被点名,共计罚没1275.62万元。

7家银行被点名,建行被罚没金额最大

此次通报,7家银行一共被罚没1275.62万元人民币,其中中国建设银行旗下的福清分行被罚没419.03万元人民币,是罚没最多的公司。此外还有渤海银行天津滨海新区分行、交通银行金华分行、光大银行下面火炬园支行、南洋商业银行(中国)上海分行、招商银行济南分行以及中国银行威海分行被罚。

建行福清分行和渤海银行天津滨海新区分行被罚的原因相同,都是办理内保外贷签约及履约付汇时,未尽审核责任,未按规定对预计还款资金来源、贷款资金来源、货款资金用途及担保履约可能性及相关交易北京进行尽职审核和调查。

其他银行受罚的原因还包括凭企业虚假合同和提单违规办理办理融资业务,凭企业虚假合同和提单违规办理转口贸易付汇业务,违规为客户利用境内个人年度回款额度办理分拆售付汇业务。

逃汇方法五花八门 个人逃汇海外买房突出

除了银行,一些涉及外贸的企业甚至外国语学校也因为外汇违规被通报,数量多达6家,其中大部分都有逃汇行为。

例如,青岛鑫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天津世通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都是通过虚构贸易背景,对外付汇来进行逃汇,而浙江九龙山国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也类似,对外支付预付货款298万美元,却没有实际对应进口货物也构成逃汇行为,三家公司分别被处罚140万元、109万元和95万元。

金石包装(嘉兴)有限公司、博采林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则因为办理外汇登记却未如实披露返程投资企业实际控制人信息,同时还汇出了企业利润,两者被分别处罚95万元和104.7万元。

此次被通报外汇违规的还涉及一家外国语学校,2015年7月至2017年7月,淄博修文外国语学校利用18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违规以分拆购付汇形式向境外转移资金94.48万美元。

外汇局认为,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构成逃汇行为,处以罚款32.31万元人民币。

或许是出于对资产保值增值的需要,此次外汇局通报案例中,7位个人外汇违规有4人都是围绕着海外购房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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