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观察

爱玛科技IPO反馈意见已超30日  实控人张剑资产转让遭质疑

作者:佩韦

来源:GPLP犀牛财经(ID:gplpcn)

 

 

自去年6月29日首次披露招股书之后,爱玛科技至今已经排队有半年时间。去年12月21日,爱玛科技收到了证监会的首次公开发行反馈意见。证监会针对爱玛科技的招股书提出了三大类的58个问题,要求保荐人与爱玛科技在30日内作出书面回复。

 

众所周知,A股上市的条件严苛。根据证监会的反馈意见,GPLP犀牛财经发现,爱玛科技的实控人兼董事长张剑为了蓄力上市,可以说是煞费苦心。不仅在上市前期将所持的多家企业注销或转让,在近3年内更是进行了多次资产重组,从而遭到了证监会的质询。

 

但是自去年12月21日算起,证监会要求公司和保荐人在30日作出书面回复,现在已超期。一位保荐人告诉GPLP犀牛财经,虽然证监会给出的30日反馈时间,可以延长最多两个月,但是需要跟证监会提交申请,然后在指定网站披露同意延期回复的申请。然而目前,尚未能在公开渠道查询得到。

 

对于近在咫尺的上市大门,爱玛科技为什么不及时回复?

 

资产重组有利益输送嫌疑

 

爱玛科技是一家电动车生产公司,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在上交所发行6500万股,计划募集资金约为16.81亿元,用于公司电动车、自行车整车、配件加工制造、整件喷漆生产线等12个项目的建设、升级,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但就是这样一家公司,收到了证监会三大类58个问题。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关注资产重组。

 

 

图片来源:证监会官网发布文件

 

爱玛体育是爱玛科技于2012年6月创立的企业。主营业务是自行车的生产、销售。

 

成立3年后,2015年3月,爱玛科技将旗下爱玛体育的全部股权作价1亿元分别转让给三商投资和天津富士达。其中,49%股权转让给三商投资,51%股权转让给天津富士达。

 

3年之后,2018年1月,先是三商投资以7786万元的价格收购了天津富士达所拥有的爱玛体育51%的股份,拿到了爱玛体育的全部股份。随后,爱玛科技又收购了爱玛体育旗下的全部土地等固定资产,代价3.02亿元。此后,爱玛体育被注销。

 

据GPLP犀牛财经了解,爱玛科技实控人张剑在2017年11月6日之前正是三商投资的实控人,且天津富士达曾经与张剑的代持人徐鹏共同成立了天津邦德富士达公司。而证监会的反馈意见中要求解释爱玛科技在招股书中说明的爱玛科技与三商投资、天津富士达之间并无关联关系实在很难。因此,这可能也是爱玛科技至今无法回复证监会质询的原因之一。

 

为防同业竞争 注销多家企业

 

 

图片来源:证监会官网发布文件

 

另外一个证监会关注的重点是爱玛科技为推其上市,注销了多个与实控人张剑相关联的电动车企业,以防止同业竞争;且有可能涉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GPLP犀牛财经调查发现,除了证监会罗列的几家张剑直接持股的企业外。张剑其亲属所持股的电动车企业也在上市前期纷纷注销。包括其胞姐张红,控制天津泰丰小鸟;胞妹张茹,控制虞城县新新步步先;其配偶之胞弟段炼,控制天津力宝德,均已注销。

 

此外,为了能让爱玛科技顺利上市,张剑通过控股的三商投资而间接持有的无锡腾凤、天津腾凤、唐山盛斯拓等电动车企业也遭到注销或转让给无关联人员。

 

报告期内多次遭到处罚

 

另外根据证监会的反馈意见,GPLP犀牛财经发现,爱玛科技曾遭到多次的违规处罚及潜在的违法行为。

 

其中包括,发行人涉生产制造业务的7家企业中,四川爱玛车业、广东爱玛两家企业暂未持有污染物排放许可。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违反环境保护法规,分别被处以40,263元、50,000元和60,000元。

 

2017年发行人因未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及时进行变更,未为喷涂车间部分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防护口罩而被安监部门分别处以1万元和3万元的罚款。

 

此外,还涉及发行人子公司四川爱玛车业租赁成都路捷的房产未取得房产证;广东爱玛与东莞市耀东塑胶有限公司签署的租赁合同无截止期限;发行人部分实际使用的约7,711.20㎡永久性地上建筑尚未取得权证,存在未批先建情形等问题。虽然暂未涉及处罚,但是如果爱玛不能对此类事件作出合理的解释,定会对其上市造成阻碍。

 

另外,2018年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的广东省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含电池和充电器)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在抽检不合格名单中,爱玛电动车也有提名。

 

 

图片来源:遇见湛江

 

上述爱玛电动车所涉及的最高车速、制动性能及整车质量问题均属于安全隐患问题。其中,最高车速标准要求电动自行车最高速度不能超过20km/h;干态制动距离应不大于4m,湿态制动距离应不大于15m;整车质量的标准要求电动自行车整车重量不得大于40kg,爱玛电动车均为达标。

 

GPLP犀牛财经认为,电动车作为一款代步产品,缺乏保护措施且速度过快。这就要求电动车企业要在生产过程中本着对用户负责的态度,保有良好的安全意识,严格按照电动车商品质量标准制造,否则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近几年,爱玛科技频繁的进行资产重组的终极目的就是为了上市。若此次IPO成功,爱玛科技将成为国内继雅迪(01585.HK)、新日(603787.SH)之后的第三家上市的电动车制造商。

 

但是,综合来看,爱玛科技所涉及的问题众多。由于目前并未有爱玛科技最新发布的书面回复,很多事情还不能下结论。但是,对于频繁注销关联企业、涉及利益输送等严重问题,如果爱玛科技不能给出合理的解释,想要顺利上市恐怕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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