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布斯是一个创造了历史的天才人物,他不仅通过创立苹果电脑开创了现代PC业的历史,而且在1997年重返苹果公司后,在短短13年间,相继推出iPod、iPhone、IPad等一系列创造性产品,激进并成功地颠覆了PC、音乐、电影及手机4大行业的市场格局,令其重新洗牌。
去年《财富》评乔布斯为十年最佳CEO,认为"企业家若能重塑任何一个市场,已堪称毕生成就,例如亨利·福特改革汽车生产工序等。然而能够同时改变4大现有市场,乔布斯是史无前例第一人"。
这一切他是如何做到的?他究竟以什么样的智慧在继续缔造苹果传奇?
近期,Bloomberg TV播出乔布斯的传记影片,国外著名苹果资讯网站Cult of Mac也对苹果前CEO 约翰 ·史考利(John Sculley)进行了独家专访。
约翰 ·史考利此次是离开苹果后首次公开谈论乔布斯,整个访谈都对乔布斯赋予了极高的赞赏,并且以其自身体会分享了乔布斯创造伟大产品的秘密,他称之为"史蒂夫·乔布斯方法论"。他坦承在自己担任苹果CEO期间,所有设计想法都是乔布斯的,"我任职期间所有苹果产品都归功于乔布斯。"
基于用户体验
25年前当我刚刚认识乔布斯时,他就遵守着相同的第一原则,我称之为"如何创造伟大产品的史蒂夫o乔布斯方法论"。
那时的乔布斯总是喜欢漂亮的产品,特别是硬件。每次来我家他都非常着迷,因为我收藏了一些特别的门锁。我曾经学习过工业设计,是工业设计将我跟乔布斯联系在一起,而不是计算机。那时我对电脑并不了解,世界上也没几个人了解。正值个人电脑革命的开端,我们两个都对漂亮的设计充满信心。特别是乔布斯觉得,必须从用户体验方面的制高点开始设计。
他看事物总是从用户体验的远景出发。如今大部分的产品市场营销员会到外面做消费者调查,问路人"你们需要什么"。乔布斯与他们不同,他并不相信这一套方法。他说:"如果人们都不知道基于图形的电脑是什么,那我怎么可能去问他们想要什么样的基于图形的电脑?没人见过这样的电脑。"他认为向人们展示一台计算器无助于令其想象未来的电脑。因为这将是一个飞跃。
史蒂夫坚持认为应从用户体验下手,而工业设计是用户印象非常重要的部分。当初他招募我加入苹果亦是因为他相信电脑最终会成为一款消费类产品,这在 20世纪80年代初是非常荒谬的想法,当时人们以为个人电脑只不过是大型电脑的缩小版。IBM也是这么看的。也有些人认为个人电脑更像一台游戏机,简单连接到的电视的简单游戏机当时已出现。但史蒂夫想的是完全不同的东西。他感觉电脑将会改变世界,将会变成他所说的"思想的自行车",会给人们提供从未想过的惊人的功能。这可不是游戏机,也不是大型电脑单纯地变小……
我还记得史蒂夫和我去见宝丽来公司联合创始人埃德温·兰德时的情景,兰德博士是他的偶像之一。那时候兰德博士被宝丽来剔除出局。他在剑桥有自己的实验室。那是个愉快的下午,我们坐在大大的会议室里,会议桌空空如也。兰德博士和史蒂夫在整个交谈过程中都一直盯着桌子中央。兰德博士说:"我可以勾画出宝丽来相机的样子。它是如此真实,就仿佛我还没做出来它就已经出现在我面前。"然后乔布斯说:"是的,我对Macintosh也有这种感觉。"
他们两个人都有一种发现而不是发明产品的特长。他们都说产品其实一直都存在,只是没人能发现它。宝丽来相机一直都存在,Macintosh也一直都在,只是何时被发现的问题。
追求极致的完美
乔布斯有对未来的大判断,同时也追求每个步骤细节的精确。他做事有条不紊,细心谨慎,尽善尽美。
乔布斯方法论与其他人的不同之处在于,他总相信你作的最重要的决定并不是你要做的事情,反而是你决定不去做的事情。他是个极简主义者。
我记得乔布斯家里几乎没什么家具。就只有一幅他非常崇拜的爱因斯坦的像、一盏蒂芬尼台灯、一张床和一把椅子。他不主张拥有很多东西,一旦选择了就细心呵护。正如他对苹果的细心。这就是乔布斯,从用户体验入手,相信工业设计应该给人们把玩珠宝的感受,而不是那种摆弄技术产品的心情。
当Macintosh第一次出现在我面前,它仅仅是一块试验电路板上的一系列零件,但乔布斯就是有能力找到他认为最聪明的人来支持他。他很有魅力,能说服人们与他合作,甚至还没有开发出产品就能让人们信任他。我刚认识他时Mac开发团队很小,平均年龄在22岁,当我再次看到Mac团队时他们已经发展到了100人。
这些人之前显然从未制作过商业产品,但他们相信乔布斯以及他的远见。他能协调很多层次的工作。这些层次之中首要的一个层次是"改变世界";而另一个层次是实际制作精致的产品,设计软件、硬件、系统,以及周边相关配件。每一次开发,他都搜罗该领域所能找到的最好人才,亲自招募开发小组,从不会让其他人负责招聘。
关于乔布斯还有一点,他对大型组织没什么好感。他认为那些组织充满官僚主义,效率低下。他将自己不喜欢的组织称为"bozos(意指笨蛋)"。乔布斯有一个原则,Mac团队绝不会超过100人。因此,如果要增加新成员,就意味着有人要退出。这是典型的乔布斯:"我无法记住超过100人以外的员工的名字,我只想与自己认得的人共事。所以如果超过了100人,它将变成不同的组织形式,我就无法工作。我喜欢的工作方式是我可以关照到方方面面。"
我在苹果任职时,他也如此划分部门。
史蒂夫可能会说:"组织可以变大,但Mac团队不行。"Macintosh团队是作为一个产品开发部门而成立的。苹果具有集中的销售部门,集中的管理、法律部门,也有集中的制造部门,但没有专门开发某样产品的实际部门。
在高科技产品领域这是事实,并不是说非要很多人才能开发出好的产品。通常来说,你只能看到为数不多的工程师在开发一个操作系统。人们可能以为应该有数百人一起开发一个操作系统,实际上并非如此。这像是个艺术家的画室,乔布斯是艺术大师,查看并评判其他人的工作,他做的评判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否决。